2月28日,吉林省粮食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饲料加工企业和大豆加工企业补贴申报及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吉粮科〔〕24号,要求县级粮食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逐户深入企业,对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实地核实,对企业生产许可证明、年加工大豆能力、饲料企业年实际产量(税务报表为重要依据)、增值税纳税额度、产品类型及比例、统计报表、会计账、统计台账、开工生产条件等重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3月7日前将审核结果形成正式文件,连同《饲料加工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申请汇总表》和《大豆加工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申请汇总表》上报市级粮食部门。对饲料加工企业的资质审核要会同当地饲料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市级粮食部门复核后,3月9日前将复核结果形成正式文件,连同《饲料加工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和《大豆加工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省粮食局。省粮食局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市县报送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最终确认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
据市场消息,吉林省年玉米大豆收购补贴政策已经公布,补贴金额、补贴范围和企业规模如下:
玉米:吉林省内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玉米深加工企业和配合饲料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消耗的年省内新产玉米每吨给予元的收购补贴。补贴时间为年3月15日至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且18年6月30日前加工完成。
大豆:吉林省内食品加工以及副食酿造企业,年处理大豆能力吨以上,实际收购加工消耗的年省内新产大豆每吨给予元的收购补贴,补贴时间为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收购入库且6月30日前加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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